2018年6月30日 星期六

107年下半年竹南鎮公所義務律師法律諮詢扶助時間表


107年下半年 義務法律諮詢來囉!!
持續公益服務 讓你更了解自身權益

諮詢時間: 隔週六 下午 13:30 -16 :30
諮詢地點:竹南戶政事務所 3樓 (竹南鎮中正路 110 號 3樓)

如有下列文件請務必攜帶
1.法院、地撿署 來的相關文件(#傳票、#書狀...)
2.事情相關事證(#借據、#支票、#合約、#地謄、LINE對話....)


#竹南鎮公所
#義務法律諮詢


民眾法律扶助免費解答
一、 為民眾解析法律問題
二、 為調解疑難事件,提供法律意見。
◎凡是您遇到有關民事或刑方面疑難問題,均可攜帶相關資料依照服務時間來場所,當面向法律顧問請教。

台中市法律行動專車

法律行動專車6/30到大安 提供客語擴大法服範圍

勁報 2018/06/22 16:45(7天前)

【勁報記者張亞痕/臺中報導】法律行動專車將於6月30日前進大安區老人文康中心進行服務,中市法制局表示,當天服務時間自上午10點至下午4點,邀請擅長民刑事案件的律師蕭佩芬駐點外,更增加通曉客語的律師季佩芃共同服務,盼透過這次增聘客語服務律師,擴大法律服務範圍,請多加利用。

2017年8月16日 星期三

揪團抗爭 勿踩「煽惑犯罪」紅線

〔記者黃欣柏、姚岳宏/台北報導〕蔡政府推動年金改革得到不少掌聲,但有部分反年改人士卻趁機「揪團」,在總統蔡英文所到之處抗議。法界提醒,民眾聚眾陳抗仍應謹守法律尺度,以免誤觸「刑法」第一五三條「煽惑他人犯罪」,不僅可能吃上官司,訴求也恐失焦。



涉犯煽惑犯罪案例及結果


法界提醒,民眾聚眾陳抗仍應謹守法律尺度,以免誤觸「刑法」第一五三條「煽惑他人犯罪」,不僅可能吃上官司,訴求也恐失焦。(資料照)
法界籲謹守法律尺度

2017年2月13日 星期一

2016年11月28日 星期一

400萬算遺失物 可請求1成報酬?


〔記者黃欣柏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陳姓裝潢工日前從屋主堆置的廢棄物中翻出四百萬元現鈔,事後原封不動交還屋主,善行備受誇讚。律師季佩芃昨指出,因該批現鈔是由屋主自行整理並搬出屋外,陳男拾獲時已算是被遺忘物,在法律上有權比照一般拾獲遺失物之案件,向屋主請求一成報酬。

季佩芃律師表示,陳男是否能夠請求一成報酬,端看該批現鈔是由誰整理並丟置戶外。本案狀況是屋主先整理、丟置後才由陳男拾獲,與一般拾獲遺失物的狀況較相符,應可請求;但若是陳男主動幫屋主把屋內雜物清出戶外,因鈔票原本仍在屋主的支配管領範圍內,恐怕就無法請求報酬。

但季佩芃律師強調,民法第八百零五條雖規定拾得人得請求報酬,但同時也訂下了但書,若本案屋主是中低收入戶、依法接受急難救助者或特殊境遇家庭者,拾得人依法仍不可請求報酬。
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1049888
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1049887

2016年10月9日 星期日

婦人公車丟下190萬要歸誰?家人想代領「先證明」

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北市一名年約50歲婦人昨(28)日搭乘首都客運棕9路公車,下車時將裝有190萬的帆布袋遺留在座位上,乘客好心提醒,她竟回:「不要了!」公車司機將鉅款交給警方。法界認為,若婦人行為時精神正常,「我不要了」的拋棄行為就是有效的,將依《公路法》第53條由客運業者處理。
公車落190萬鉅款 婦人"不要了"急下車 ID-601234
圖/資料照

2016年9月28日 星期三

住賓館 童爬窗墜4樓重傷

父喝醉熟睡 4歲女倒血泊掙扎喊「爸」

呂健豪、莊淇鈞╱新北報導】和年幼子女投宿賓館,一定要注意孩子安全!新北市一名單親爸爸,前晚帶著4歲女兒投宿中和區一間賓館,昨晨女童醒來看見爸爸還在睡,獨自在4樓的房內玩耍,未料卻疑爬上窗台從4樓摔出,女童從高樓直接墜地,當場頭骨破裂,但她墜地後還一度掙扎爬行,喊著:「爸爸!」路人見狀呼救報警,爸爸驚醒衝下樓,見女童倒臥血泊,緊急送醫開刀,雖救回一命但仍須觀察。

2016年9月10日 星期六

公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(苗栗地區)



諮詢地點:竹南戶政事務所 3 樓 (竹南鎮中正路 110 號 3 樓)
時間:13:30-16:30
10/1(六) 10/15(六) 10/29(六) 11/12(六) 11/26(六) 12/10(六) 12/24(六)

民眾法律扶助免費解答
一、 為民眾解析法律問題
二、 為調解疑難事件,提供法律意見。

◎凡是您遇到有關民事或刑事方面疑難問題,均可依 照前述服務時間前來服務場所,當面向法律顧問請 教。

http://www.chunan.gov.tw/upload/file/201609080345374996029487.pdf

2016年6月23日 星期四

4口月入3萬多 北市府一週幫找到住處

〔記者何世昌、金仁晧/台北報導〕施男一家四口因積欠房租,被房東趕出,台北市社會局指出,將於1週內幫施家找到落腳處,並協助申請租屋補助。北市社會局所屬萬華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主任邱慶雄指出,施家是低收入戶第四類,依規領有「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費」,每名小孩每月補助4100元,2小孩每月共可領8200元。另,社會局今年初除介入關心,並無償提供尿布、奶粉。
社會局志工與熱心民眾找來小貨車,幫忙將施男家當暫放到光復橋下的義警辦公室。 
 (記者王冠仁翻攝)
社會局志工與熱心民眾找來小貨車,幫忙將施男家當暫放到光復橋下的義警辦公室。 (記者王冠仁翻攝)

2016年4月12日 星期二

追查IP 匿名照樣揪出

〔記者金仁晧/台北報導〕網路霸凌事件頻傳,部分網友藉著網路匿名性,恣意謾罵,但律師提醒,網路發言非免責,若進行人身攻擊,將涉公然侮辱,捏造事實則會涉誹謗,勿以身試法。
律師季佩芃表示,所謂公然,指的是不確定的第三人可共見共聞,如PTT、權限公開的臉書頁面,都包含其中,在這些平台發言必須特別小心,若以情緒性的語言謾罵,就有可能涉及公然侮辱。
律師張立業則表示,儘管不少網路平台為匿名制,一旦有人在網路上被罵,當事人提出告訴,檢警就會透過IP去查出發言者的身分,不可不慎。
張立業也說,公然侮辱刑責較輕,但實務上涉誹謗罪其實更常見,且刑責更重,誹謗指的是捏造非真實的事情,如指控他人劈腿,但實際上無此事,就可能構成誹謗罪。
 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977958

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

依法論法/通姦 民事認定較刑事鬆

〔記者金仁晧/台北報導〕通姦在司法實務上,民事認定較刑事寬鬆,律師陳俊翰表示,若配偶外遇,刑事上須找到保險套、衛生紙或體液等證物檢驗DNA,證明配偶有和人發生性行為,提告通姦成罪機會才較大;至於民事,若能證明已侵害配偶權,如三更半夜一同過夜,或親暱肢體接觸,有掌握照片、LINE訊息等證據,通常就能勝訴,獲得判賠。
陳俊翰律師說,儘管刑事認定較嚴格,但過去也碰過特殊個案,曾有妻子外遇後向丈夫認錯,詳細列出發生性行為時間、地點,並交代小王私處特徵,雖然小王否認,丈夫也沒有掌握其他證據,但法官審酌案情,仍認定小王構成通姦罪。
季佩芃律師表示,若為了抓姦,在配偶私密生活空間裝監視器,恐面臨妨害秘密刑責,若是潛入第三者住家或辦公室,還有可能挨告侵入住宅、毀損,不宜採這類方式抓姦。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968172

2016年2月4日 星期四

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

美女律師槓王品 免費代打食安訴訟

律師季佩芃。(記者金仁晧攝)
〔記者金仁晧/台北報導〕32歲的美女律師季佩芃去年和家人到王品台 塑牛排替父親慶生,主餐共點了3300元,後來飼料油事件爆發,王品也捲入風暴,但店家卻拒絕退費,季佩芃因而提告,要求賠償餐點、健康和精神上損失共9 萬9999元,事後敗訴,季佩芃直言「這樣等於敲鑼打鼓告訴商人,儘管用黑心油吧!沒有人會罰」並願意無償替民眾向黑心食品商人求償。

2015年9月29日 星期二

颱風該出勤嗎?


圖:資料來源:Windyty.com
文:季佩芃律師

在杜鵑颱風來襲,大部分縣市都在9月29日全日放假一日; 台北市原本公告停止上班上課半日,後來因為許多民眾表達交通問題後, 台北市政府最後「考量部分大眾運輸明日上午仍停駛, 雙北市長電話討論取得共識後,北北基共同決定,明日全日停班停課」 。

但如果在大眾運輸工具停駛、交通阻隔的狀況, 台北市政府仍維持半日颱風假,民眾又該如何呢? 依據主管機關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規定, 放颱風假有幾種狀況:


㈠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」 (以下稱作業辦法)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勞工因而未出勤時: 

這種就是在颱風夜裏,許多勞工朋友們引頸期盼看著人事行政局網頁的狀況, 工作地所在的縣市若是公布颱風假,勞工朋友們自然可以不用出勤。

㈡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 惟勞工確因颱風、洪水、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: 

舉例來說: 
假設小明今年(民國104年)中秋連假回台北探親,但小明的工作地點在台南市。 台南市未經人事行政局公告停班停課,雖然不屬於「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公告停止辦公」 但在大眾交通工具停駛的情況下,事實上小明無法如期趕回辦公,這時候,小明可以不用出勤。

㈢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惟其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(下)班必經地區,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致未出勤時。 

舉例來說: 
小華今年(民國104年)中秋連假沒有回台北探親,留在嘉義市賞月,小華工作地點在台南市。 在嘉義市已經宣布停班停課的情況下,即使台南市不屬於「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公告停止辦公」小華仍然不用出勤。

至於颱風假有無薪水,我們下次再聊。


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

法律信箱:社區門口停車 可報請拖吊

讀者dodo問:
因為我住的地方是1個社區,社區門口附近有1間房子,被1家紙業公司買去當辦公室,他們車多,每次都停在社區其他住戶出入的路上,那地方應該屬於社區的大公設,為何我們住戶不能停機車他卻可以停3台貨車或轎車?可以要求他們不要停嗎?

律師季佩芃答:

2015年2月22日 星期日

拒絕核廢小筒換大筒 還換漏水筒 核二亁貯環評變更案起訴 記者會

民國(下同)99年4月7日環保署同意台電自四種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方式中,擇一興建,其中,混凝土護箱為每箱56組或68組用過核燃料束之型態。

詎料,台電公司不依原環評通過內容採購,反於同年11月12日向美國NAC公司採購每箱87組用過核燃料束之亁式貯存設施,該型號當時在美國並無運轉實績,其後美國以該型號設施試運轉時,一再出現漏水問題。台電的核廢料貯存計畫變更,不僅小筒換大筒,還換漏水筒,簡直把台灣民眾當白老鼠。

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

法律信箱:工作未滿3月 離職不須先預告

讀者榮財問:
《勞基法》中規定勞工到職後,未滿3個月離職,是不需提前10天預告。但公司強調他們在勞工進公司上班時,就有告知「工作未滿2個月者,必須前10日預告之。」如未依公司規定離職,則「未依規定提出預告期間而離職,將扣2500元。」請問這樣的規定合法嗎?

律師季佩芃答:
《勞基法》第16條第1項規定,不論是勞工或是僱主,若要終止勞動契約,有規定預告期間,但若未滿3個月,則因法律別無規定,因此只要事先預告即可。

2015年2月1日 星期日

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