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:資料來源:Windyty.com
文:季佩芃律師
在杜鵑颱風來襲,大部分縣市都在9月29日全日放假一日; 台北市原本公告停止上班上課半日,後來因為許多民眾表達交通問題後, 台北市政府最後「考量部分大眾運輸明日上午仍停駛, 雙北市長電話討論取得共識後,北北基共同決定,明日全日停班停課」 。
但如果在大眾運輸工具停駛、交通阻隔的狀況, 台北市政府仍維持半日颱風假,民眾又該如何呢? 依據主管機關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規定, 放颱風假有幾種狀況:
㈠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」 (以下稱作業辦法)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勞工因而未出勤時:
這種就是在颱風夜裏,許多勞工朋友們引頸期盼看著人事行政局網頁的狀況, 工作地所在的縣市若是公布颱風假,勞工朋友們自然可以不用出勤。
㈡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 惟勞工確因颱風、洪水、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:
舉例來說:
假設小明今年(民國104年)中秋連假回台北探親,但小明的工作地點在台南市。 台南市未經人事行政局公告停班停課,雖然不屬於「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公告停止辦公」 但在大眾交通工具停駛的情況下,事實上小明無法如期趕回辦公,這時候,小明可以不用出勤。
㈢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惟其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(下)班必經地區,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致未出勤時。
舉例來說:
小華今年(民國104年)中秋連假沒有回台北探親,留在嘉義市賞月,小華工作地點在台南市。 在嘉義市已經宣布停班停課的情況下,即使台南市不屬於「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公告停止辦公」小華仍然不用出勤。
至於颱風假有無薪水,我們下次再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