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

法律信箱:社區門口停車 可報請拖吊

讀者dodo問:
因為我住的地方是1個社區,社區門口附近有1間房子,被1家紙業公司買去當辦公室,他們車多,每次都停在社區其他住戶出入的路上,那地方應該屬於社區的大公設,為何我們住戶不能停機車他卻可以停3台貨車或轎車?可以要求他們不要停嗎?

律師季佩芃答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