詎料,台電公司不依原環評通過內容採購,反於同年11月12日向美國NAC公司採購每箱87組用過核燃料束之亁式貯存設施,該型號當時在美國並無運轉實績,其後美國以該型號設施試運轉時,一再出現漏水問題。台電的核廢料貯存計畫變更,不僅小筒換大筒,還換漏水筒,簡直把台灣民眾當白老鼠。
用過核燃料亁式貯存設施容量加大,對環境有加重及不利之影響,本應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就變更部分「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」,惟台電卻僅提出「環評變更內容對照表」,並於今年2月經環保署審查通過。
原告等10位北海岸居民為維護自身及北部民眾之健康安全,以環保署為被告,於今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環評訴訟。
敬邀記者朋友蒞臨採訪。
出席名單: 田秋堇委員 賀立維博士 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 許富雄召集人、郭慶霖執行長等在地居民(原告) 綠黨淡水支黨部聯絡人 王鐘銘(原告)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蔡雅瀅律師(本件義務律師) 王珽顥律師、李維剛律師、季佩芃律師(本件義務律師)
新聞聯絡人: 郭慶霖執行長 蔡雅瀅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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