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

依法論法/通姦 民事認定較刑事鬆

〔記者金仁晧/台北報導〕通姦在司法實務上,民事認定較刑事寬鬆,律師陳俊翰表示,若配偶外遇,刑事上須找到保險套、衛生紙或體液等證物檢驗DNA,證明配偶有和人發生性行為,提告通姦成罪機會才較大;至於民事,若能證明已侵害配偶權,如三更半夜一同過夜,或親暱肢體接觸,有掌握照片、LINE訊息等證據,通常就能勝訴,獲得判賠。
陳俊翰律師說,儘管刑事認定較嚴格,但過去也碰過特殊個案,曾有妻子外遇後向丈夫認錯,詳細列出發生性行為時間、地點,並交代小王私處特徵,雖然小王否認,丈夫也沒有掌握其他證據,但法官審酌案情,仍認定小王構成通姦罪。
季佩芃律師表示,若為了抓姦,在配偶私密生活空間裝監視器,恐面臨妨害秘密刑責,若是潛入第三者住家或辦公室,還有可能挨告侵入住宅、毀損,不宜採這類方式抓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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