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2月22日 星期日

拒絕核廢小筒換大筒 還換漏水筒 核二亁貯環評變更案起訴 記者會

民國(下同)99年4月7日環保署同意台電自四種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方式中,擇一興建,其中,混凝土護箱為每箱56組或68組用過核燃料束之型態。

詎料,台電公司不依原環評通過內容採購,反於同年11月12日向美國NAC公司採購每箱87組用過核燃料束之亁式貯存設施,該型號當時在美國並無運轉實績,其後美國以該型號設施試運轉時,一再出現漏水問題。台電的核廢料貯存計畫變更,不僅小筒換大筒,還換漏水筒,簡直把台灣民眾當白老鼠。

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

法律信箱:工作未滿3月 離職不須先預告

讀者榮財問:
《勞基法》中規定勞工到職後,未滿3個月離職,是不需提前10天預告。但公司強調他們在勞工進公司上班時,就有告知「工作未滿2個月者,必須前10日預告之。」如未依公司規定離職,則「未依規定提出預告期間而離職,將扣2500元。」請問這樣的規定合法嗎?

律師季佩芃答:
《勞基法》第16條第1項規定,不論是勞工或是僱主,若要終止勞動契約,有規定預告期間,但若未滿3個月,則因法律別無規定,因此只要事先預告即可。

2015年2月1日 星期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