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

美女律師槓王品 免費代打食安訴訟

律師季佩芃。(記者金仁晧攝)
〔記者金仁晧/台北報導〕32歲的美女律師季佩芃去年和家人到王品台 塑牛排替父親慶生,主餐共點了3300元,後來飼料油事件爆發,王品也捲入風暴,但店家卻拒絕退費,季佩芃因而提告,要求賠償餐點、健康和精神上損失共9 萬9999元,事後敗訴,季佩芃直言「這樣等於敲鑼打鼓告訴商人,儘管用黑心油吧!沒有人會罰」並願意無償替民眾向黑心食品商人求償。

2015年9月29日 星期二

颱風該出勤嗎?


圖:資料來源:Windyty.com
文:季佩芃律師

在杜鵑颱風來襲,大部分縣市都在9月29日全日放假一日; 台北市原本公告停止上班上課半日,後來因為許多民眾表達交通問題後, 台北市政府最後「考量部分大眾運輸明日上午仍停駛, 雙北市長電話討論取得共識後,北北基共同決定,明日全日停班停課」 。

但如果在大眾運輸工具停駛、交通阻隔的狀況, 台北市政府仍維持半日颱風假,民眾又該如何呢? 依據主管機關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規定, 放颱風假有幾種狀況:


㈠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」 (以下稱作業辦法)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勞工因而未出勤時: 

這種就是在颱風夜裏,許多勞工朋友們引頸期盼看著人事行政局網頁的狀況, 工作地所在的縣市若是公布颱風假,勞工朋友們自然可以不用出勤。

㈡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 惟勞工確因颱風、洪水、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: 

舉例來說: 
假設小明今年(民國104年)中秋連假回台北探親,但小明的工作地點在台南市。 台南市未經人事行政局公告停班停課,雖然不屬於「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公告停止辦公」 但在大眾交通工具停駛的情況下,事實上小明無法如期趕回辦公,這時候,小明可以不用出勤。

㈢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惟其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(下)班必經地區,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,致未出勤時。 

舉例來說: 
小華今年(民國104年)中秋連假沒有回台北探親,留在嘉義市賞月,小華工作地點在台南市。 在嘉義市已經宣布停班停課的情況下,即使台南市不屬於「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公告停止辦公」小華仍然不用出勤。

至於颱風假有無薪水,我們下次再聊。


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

法律信箱:社區門口停車 可報請拖吊

讀者dodo問:
因為我住的地方是1個社區,社區門口附近有1間房子,被1家紙業公司買去當辦公室,他們車多,每次都停在社區其他住戶出入的路上,那地方應該屬於社區的大公設,為何我們住戶不能停機車他卻可以停3台貨車或轎車?可以要求他們不要停嗎?

律師季佩芃答:

2015年2月22日 星期日

拒絕核廢小筒換大筒 還換漏水筒 核二亁貯環評變更案起訴 記者會

民國(下同)99年4月7日環保署同意台電自四種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方式中,擇一興建,其中,混凝土護箱為每箱56組或68組用過核燃料束之型態。

詎料,台電公司不依原環評通過內容採購,反於同年11月12日向美國NAC公司採購每箱87組用過核燃料束之亁式貯存設施,該型號當時在美國並無運轉實績,其後美國以該型號設施試運轉時,一再出現漏水問題。台電的核廢料貯存計畫變更,不僅小筒換大筒,還換漏水筒,簡直把台灣民眾當白老鼠。

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

法律信箱:工作未滿3月 離職不須先預告

讀者榮財問:
《勞基法》中規定勞工到職後,未滿3個月離職,是不需提前10天預告。但公司強調他們在勞工進公司上班時,就有告知「工作未滿2個月者,必須前10日預告之。」如未依公司規定離職,則「未依規定提出預告期間而離職,將扣2500元。」請問這樣的規定合法嗎?

律師季佩芃答:
《勞基法》第16條第1項規定,不論是勞工或是僱主,若要終止勞動契約,有規定預告期間,但若未滿3個月,則因法律別無規定,因此只要事先預告即可。

2015年2月1日 星期日